天津确诊病例曾前往唐山(天津确诊病例曾去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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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9
1、张某某1月26日 、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 ,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 ,支付时间:11:48 。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2、段某某密切接触者李某轨迹如下:1月26日,李某由余姚北乘坐G182列车到北京南站。到北京南站后,未出站,在候车室内肯德基手机点餐就餐 。18:15在北京南站乘坐G8917于20:00到唐山站 ,20:15乘坐K2公交车大约21:15到达古冶燕山驾校站下车,约21:30打车回到开滦金山小区家中,后未外出。
3、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 ,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4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 ,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 。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5、接到协查信息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曹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曹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月9日至12日 ,每天中午11点左右去凤凰山公园遛弯半小时至一小时 。
1、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 ,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 ,后无外出。
2、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 ,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3 、为进一步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7日、8日、10日 、11日每日7:00开始在夏日超市看店 ,每日下午14:30左右自驾带妻子去唐山人民医院进行放疗,16:00左右到达唐山市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其不进入治疗区,在放疗中心门外长条椅等待约1小时 ,全程佩戴口罩 。
4、孔某某2月8日、13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身体状况平稳,没有任何发热 、咳嗽等症状。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2月6日 ,17:10,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 ,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 ”用餐。
同车厢人员孟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2022年2月7日10时58分进入天洋广场宽广超市,在生鲜区和化妆品区购物,11时23分在16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2022年2月11日8时31分进入北购超市丰庆店购买鸡蛋和白菜 ,8时40分在2号收银台结账离开。李某某、孟某某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身体无异常,2月12日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寻找孟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7月25日-8月3日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5日孟某某与姐姐于9:15从西安乘D2582去大同,晚上7:00从大同乘G2522去张家口宣化,晚上8:13下车,然后打车回到张家口宣化锦秀家园姐姐家 。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 ,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
年10月24日14时08分 ,朔州市怀仁市在集中隔离场所重点管控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6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活动轨迹通告如下:病例29:白某某,男,家住云东嘉园小区,系病例16的丈夫 ,经诊断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现将八名密接人员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告如下:彭某某:3月17日从杭州出发乘坐K1106次列车于3月18日6时左右到达南阳火车站,在南阳火车站门口乘坐出租车回到涅阳路与泰山路交叉路口家中,中途无停留 ,司机及彭某均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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